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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港星陳慧琳在演唱會上宣布她要結婚了,
 開心得都掉眼淚了。


 老梅看著電視畫面,忙著把菜送進嘴巴裡,
 一邊覺得她的宣言跟舞台造型還真配,
 華麗的銀色秀服和閃亮亮頭飾有新娘子的FU。


 然後坐在我旁邊的毛爸說話了:


 「結婚又怎樣,要守得住才有用啊。



 守得住?
 依我對毛爸的了解,
 我猜意思是身分證配偶欄填上名字以後就不再更動,
 直到配偶死亡為止的那種。


 不過如果兩個人之間已經沒有感情,
 只是掛著夫妻名義直到踏進墳墓,
 這樣又有啥用?
 墓碑上不孤單,神主牌好看點(是嗎)而已。


 婚姻這玩意,要的事物何止形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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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arar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